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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首个涉外买家房产案判决书曝光 华裔赔60万

2017-04-01 13:58:58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4月1日电 近日,BC省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在华人界引起轩然大波。法院文件显示,2014年11月,华裔公证人Tony Liu在其客户购入价值$556万的豪宅时,未能为客户判定出该豪宅的卖家并不是加拿大缴税居民,而被法院判决赔偿客户高达$69.5万的税款。

法院裁定买家支付60万

依照加拿大税务局(CRA)收入税法的规定:凡在加拿大年居住时间少于六个月、且期间未缴收入税的业主,将被认定为海外物业投资者(investors)及投机者,并被要求出售物业时缴纳资产增值税。

本案中,加拿大税务局(CRA)因未曾收到售房应缴的25%资产增值税,遂于2015年2月向Liu的客户追讨税款,于是客户入禀法院起诉Liu。最终,Liu被法院判决赔偿客户高达$69.5万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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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可能感到疑惑,我们再来简单回顾一下。2014年11月,华人买家以550万的价格买下法庭强制出售的房屋,公证人Liu为其做过户文件时,需获知物业拥有者是否为需交税的居民。但卖方的代表律师以卖方并不是房主为由未提供答案,结果该房屋并未缴纳25%的资产增值税。

后来税务局要求买家代替原房主缴交高达60万加币的税款,但买家却以公证人没有按规定审核原房主居住身份为由将公证人告上法庭。法庭最近判公证人败诉,60万税款由公证人支付。

为什么说此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

第一、该判决明确了责任,负责过户的公证人或律师有责任对房主的居住身份进行核实。加拿大税务局规定,买方有责任对房主的居住身份进行合理的调查,如果调查过后仍然没有获知房主的居住身份信息,则买方可对应缴税款免责。

第二、此案中,公证人已经向卖方代理人写信要求提供该信息了,但被拒绝。法官认为公证人没有进行更进一步的调查,属于失职,所以判公证人败诉。

第三、联邦政府承诺将“瞄准高风险的国际税务和滥用避税行为”,让加拿大税务局优先审计那些低收入或不缴交所得税的豪宅业主。

(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加拿大头条)

责编:关皓、李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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